帥教練梅開四度 新婚日毆妻偷腥
高雄一名三十歲的楊姓健身教練去年八月「梅開四度」外遇徵信,結婚當天就毆妻外遇,九月還被捉姦外遇。高雄地檢署昨將楊男依傷害外遇、通姦罪起訴;另外楊男雖戴婚戒外遇搜證,腰有妻子名字的刺青蒐證,但檢察官認為不足以證明小三知道他已婚蒐證,將她不起訴外遇蒐證。 楊妻電話受訪說外遇調查,她婚後調閱戶籍才知楊男已結過三次婚外遇蒐證,她是第四任妻子徵信,曾拿一百多萬元贊助楊男投資外遇,結果換來家暴和外遇外遇,「他騙財騙婚外遇抓姦,是愛情騙子」外遇。目前兩人分居外遇徵信,在打離婚官司外遇徵信社,楊妻另告楊男詐欺外遇。楊男與小三昨均聯繫不上外遇抓姦。 上網散布前妻裸照 據了解外遇,楊男是長相斯文的白淨型男,當過健身教練,舌燦蓮花很有女人緣;但過去婚姻都以離婚收場。三年前他也曾上網散布一名當老師的前妻裸照,被依恐嚇及散布猥褻物品罪起訴。 去年八月,楊男與第四任妻子結婚前,兩人曾在馬路上爭吵,楊男拿拖鞋把女方打得全身瘀青多處,結婚當天凌晨,還在屏東家中及汽車旅館動手,讓女方驗傷兩次,不過兩人仍在八月七日登記結婚,但婚後不到一個月,楊妻就懷疑丈夫外遇。 去年九月晚上,楊妻到汽車旅館捉姦提告,被告的小三陳女(二十七歲)抗辯兩人沒上床,也不知楊男已婚;但妻子在家中搜到陳女的手寫信提及已懷孕,且楊男左腰刺有妻子名字,手上還戴著婚戒,認為陳女說謊。 懷孕小三獲不起訴 不過檢察官認為,這封信雖寫在楊男婚後,但陳女受孕日應在楊男婚前,兩人臉書對話也無法證明陳女知道他已婚;另楊妻提出夫與小三簽下的和解書和本票做證據,但檢察官認為,兩人應是自知理虧才簽署,仍不能證明陳女知楊男為有婦之夫,將她不起訴,僅起訴楊男傷害及通姦罪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